登记。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时间、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建设工程企业和危险源的特点,对施工企业与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设备与设施安全、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自然和环境危险源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
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场外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晰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发放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并保证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每隔适当的时间应重新修订和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4 结语
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可降低重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及事故预防工作应在“经验控制型”及“过程控制型”的基础上,运用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为基础的“发现控制型”及“超前控制型”的管理及事故预防模式,形成较为完整的事故防范体系,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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